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构职能
工作动态
党风廉政
纠风治乱
行政监察
案件检查
政务公开
宣传教育
政策法规
源头治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勉县2011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浏览字号:    发布日期:2011-12-06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省市纪委全会、县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一览表的通知》(勉发〔201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县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和勉发〔2011〕2号文件为主。包括: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工作;3、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信息调研;5、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6、源头治腐工作;7、查办案件工作;8、纪检监察信访工作;9、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
     二、考核标准(标准分10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15分]
   1、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的得3分;少于两次的扣1分。无责任分工、无检查、无考核的每项扣1分。2、按要求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排意见(分工一览表)、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登记表》,得3分,少一项扣1分。3、完成《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工》(勉发〔2011〕2号)中牵头或协办工作任务,按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得6分,少一项扣2分。4、完成《2011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勉纪发〔2011〕7号)中牵头或协办工作任务,按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得3分,少一项扣1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工作:[9分]
    1、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对照检查、专题辅导和撰写学习心得等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得2分。2、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按规定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委)会和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得2分;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得1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得1分;3、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开展警示训诫、诫勉谈话、信访约谈、任前谈话记录资料规范得3分,工作资料不全、没按时上报各扣1分。
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或党内监督有关规定,主要领导被查处的不得分,领导班子成员被查处的每起扣5分,管辖范围内其他干部被查处的每起扣3分,凡被通报的每起扣3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12分]
    1、认真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按要求上报活动信息、总结情况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2、按勉办发〔2011〕26号文件要求,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评议、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得2分;能完成23项重点工作、六个专项治理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任务,成效明显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3、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受理投诉机构得1分,建立办理台帐资料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事项的得2分,未及时办理和回复的每件扣1分。对压制不查、推诿不办被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督办的每件扣2分。4、凡被市委整教办查实有工作作风、效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方面问题的,每出现一起扣4分(扣完为止);凡被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整教办查实或检查后通报的,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5、工作有创新或重大突破,对全县有指导推广作用,经县纪委监察局评定认可的,加2分;有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宣传文章和信息被中、省、市媒体采用的分别加3分、2分、1分;23项重点工作、六个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单位

1页,共3页  9 7 3 [1] [2] [3] 4 8 :  

加入收藏夹加入收藏  发送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勉县监察局主办 陕ICP备09009441号
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E-mail:mxjwxjs@163.com     电话:0916-323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