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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根据《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依法行使职权的授权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与全县综合考核结合进行。
三、考核的内容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要确定当年的工作重点和考核重点。政务公开考核的基本内容: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免于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五)网上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方式,通过百分制的办法确定考核标准。
(一)日常检查考核
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评分细则》(每年年初下发),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纪录、调查了解、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两栏”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上级部署任务的贯彻落实、会议培训到会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总分的一部分。
(二)年度考核
1、各单位对照阶段性目标任务及考核评分细则,对本单位工作进行自查,并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自查总结。
2、年度考核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年中进行初查,年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年终考核。
3、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通过听汇报、查看台帐、召开座谈会、查看政务公开载体等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考评。
4、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评分细则》给出考核分数,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确定被考评单位的综合得分,并向被考评单位反馈,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二)对存在突出问题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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